君汇物业乱收费
我投诉大亚湾福德居小区君汇福德居物业乱收费,侵占小区业主住房所有权。 我是2009年7月24日购买大亚湾福德居第13栋的房子,开发商是惠州市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2010年5月31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子交付我们,并且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在10日内办理入伙手续。可是出卖人至今没有按照合同正式通知我们入伙。伟峰房地产开发商原办公地点自2010年初就早已人去楼空。迟迟没有得到通知,也联系不到人,我以为小区成了烂尾楼了。直到2016年我找到福德居小区君汇福德居物业管理处问询,管理处工作人员称:”2012年就已经可以办理入伙了,现在如果要入伙就要缴纳4年的管理费用”。法律规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可是君汇福德居物业声称:“要我们业主缴纳管理费用,不交就不给办理收房。”我经多次协调无果。最终我选择忍让,2017年3月我携带“管理费”再次来到福德居准备息事宁人缴费收房,可是君汇福德居工作人员又称“我还要缴纳自2012年到2017年3月的滞纳金”,他们不找房地产公司要管理费,却要求我交管理费还要滞纳金。他的理由是已经和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面规定对于不缴纳管理费的可以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对于这份协议在“商品买卖合同”中根本没有提到相关内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提及这份协议。直到现在房地产公司仍没有通知我入伙收房,没有告知我“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内容,君汇福德居物业在明知道我们对此协议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出示该协议给我们看,而且还要“依据我们不知情的协议内容”让我交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不交钱就不给钥匙不办理收房。君汇福德居物业在明知伟峰房地产公司没有通知业主入伙的前提下,也不主动通知业主,还说那是开发商的事,与他们无关,可是君汇福德居物业却收我们管理费和滞纳金。 我认为君汇福德居物业有故意骗取管理费和滞纳金的嫌疑,而且侵犯了业主知情权、房屋所有权。截止2017年3月份福德居第13栋房子共计90户左右,实际已经收房只有3成。惠州市伟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君汇福德居物业都有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福德居业主权益。望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给与调解,让我们能尽快收房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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