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变的girl 发表于 2020-3-4 14:51:18

重磅!广州公寓不再限购!

广州的商服类项目(公寓、商铺、写字楼),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也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3月3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
其中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部分,指出要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取消了在2017年3月30日开始的公寓限购政策。广州公寓限购三年终取消

据了解,在2017年3月30日,广州颁布“330新政”,要求商服类物业只能由法人单位购买,个人不能购买,且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项目,最小分割单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到了2018年12月,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对商服类项目限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要求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3月3日,最新《措施》指出,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牵头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这也意味着,在广州实行近三年的公寓限购政策正式取消。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免征3个月房产税
《措施》还指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2020年1月至3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单位及有关政策明确需扶持的行业企业在免征期满后,可再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同时还将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租用“公家”物业免两个月租金
《措施》还提到减轻企业和个人租金负担。
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的物业租金,并落实到承租人,免收和减收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作利润。
各区要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承租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并在提质增效、资格认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免收2、3月份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
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完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实现精准供地。新出让土地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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