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车主,你的车险有大变化,这周就实施!
事关几亿车主的车险综合改革终于要落地了!
银保监会10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该公告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相比原来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了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
另外,规定了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同时,为完善车险精算制度,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精算规定》)。
车险综合改革在前端价格放开的情况下,需要有比较严格的精算制度作为保障。《精算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解决公司车险产品费率备案及后续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二是明确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评估标准,通过要求公司将亏损及时反映在财务报表和偿付能力指标中,倒逼公司理性经营。
《精算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各银保监局、财产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精算规定》的贯彻落实,防范化解车险经营风险。
车险还没到期的街坊们下一次购买应该就能享受到改革的福利呢期不期待~
车险年年买小编给大家提个醒,车险不是万能的,以下这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不赔,大家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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