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颜99 发表于 2021-3-5 15:04:03

关于部分登记业务搬迁至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关于部分登记业务搬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办事群众: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经我局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8日起,将大亚湾区内的房屋法院查解封;企业、单位、个人自建房首次登记受理;产权证遗失声明;石化区动迁安置区村民安置房办证受理;产权证注销登记申请等7项业务搬迁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厅办公室受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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