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攻坚行动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省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提速,确保一批省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省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攻坚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11至12月开展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攻坚行动。省自然资源厅以省政府2021年度四季度开工项目和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项目为基础,聚焦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结合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组卷前期工作实际情况,选取了93个重大项目进行用地报批攻坚行动。《通知》对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四大攻坚要求:
高度重视重大项目资源要素服务支撑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对推进重大项目依法开工建设、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瞄准攻坚任务和目标,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持续集中力量,聚焦提高重大项目资源要素服务支撑质量和效率,全力以赴打赢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攻坚战”。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高位推动,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分管领导研究具体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认真按照攻坚要求,紧盯攻坚目标,明确时间表、责任人,进一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持续发力,压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报批组卷的主体责任,推动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扛起严格审查把关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组卷质量和审查效率。
全面梳理辖区内攻坚项目用地审批进展和存在问题,采取集中协调、一事一议、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影响攻坚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进度的突出问题,对攻坚项目用地审批的难点堵点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细化的任务措施和解决方案,组织力量合力攻坚。
为推动攻坚行动取得成效,《通知》提出五大攻坚措施:
建立协调服务机制。建立攻坚项目负责人制度,每个攻坚项目省市县各配备一个项目负责人,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动项目落地。攻坚项目省厅负责人主要负责攻坚项目用地政策的指导;攻坚项目市局负责人主要负责督办项目进度,解决项目难题,加强上下联动;攻坚项目县局负责人主要负责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组卷,及时跟进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
完善诊断调度机制。建立“一周一诊断、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各市、县对攻坚清单中未上报省厅审查的项目进行全面体检,形成“诊断”初始报告,每周动态更新。对攻坚清单中已上报省厅审查的项目,建立调度工作制度,重点调度用地预审、用地审批材料修改完善情况。对口业务处室对提出的修改意见或难点堵点进行指导、跟进,各市、县要根据指导意见做好材料修改完善工作,每周更新调度情况。
建立动态调入机制。攻坚清单项目实行动态调入机制,对已上报省厅审查但未列入攻坚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由省厅直接纳入攻坚清单。对于省政府2021年度四季度开工项目、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项目以及省政府明确要求今年开工的项目中,年内有条件完成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的,可申请纳入攻坚清单。
落实通报督办机制。建立“半月通报、每月会商、重点督办”工作机制。对于列入攻坚清单的项目,省厅将每半月对用地预审、用地审批进展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审查效率。每月召开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支撑联席会议,重点会商、协调攻坚项目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突出问题。对于攻坚行动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市,省厅将提请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支撑联席会议进行督办,并抄送省政府督查室。
强化评估奖惩机制。省政府2021年度四季度开工项目用地审批完成情况、厅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项目用地服务支撑情况,以及攻坚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省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资源要素服务支撑评估的主要内容。对于评估结果排名较好的市,将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量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评估结果将书面报告省政府,作为省政府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实施用地审批职权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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