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惠州房地产市场开始执行新的购房政策
本帖最后由 千城 于 2022-8-17 21:03 编辑自8月15日起,惠州房地产市场开始执行新的购房政策!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首付降至两成。
当前,为满足在惠人才、新市民自住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惠州楼市进入整体回暖阶段,市场热度逐渐攀升。
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据8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形成决议,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决议》同时明确,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为防止产生争议,《决议》特别提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具体到时间节点,《决议》明确,在惠州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2年8月15日前(不含8月15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按之前政策执行。
“首付变成两成,银行贷款利率也比之前低了,两个利好同时到来,对像我这样的刚需购房者来说,确实减轻了不少负担。”近期正在惠城区看房的市民张先生说。
惠州楼市逐步回暖,新房交易连涨4个月首付比例的下降,无疑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此前,为进一步满足在惠人才、新市民的自住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已连续发布相关调控政策。今年4月30日,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简称“惠六条”),“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此后,“首套房贷利率下降至4.25%”“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等利好政策相继出台。
随着调控、金融等政策变化,惠州楼市也在逐步回暖,楼盘现场看房人群不断增长,房企推售热情高涨,土地市场供应火热……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60.98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41357套。2~6月,惠州新房交易连涨4个月,不断刷新年内市场交易量新高。
市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下调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等一系列政策执行,将进一步推动楼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稳定发展。
“就像夏日里的一阵凉风。对提振需求端信心、加快去库存化、吸引深莞外溢需求等都是很大利好。”世联行粤东地区董事总经理周玉仁认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少惠州需求端的客户收入出现下降,新政将有力提振需求端信心,刺激他们加快入市脚步。此外,随着我市产业吸附能力的增强、交通配套的完善、城市发展预期的上升,楼市新政实施后,仍处于相对“价格洼地”的惠州,对有意愿来惠工作、生活的深莞人群将有较大的吸引力。
附新政全文
《关于调整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
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经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惠州市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1.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三、在惠州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2年8月15日前(不含8月15日) ,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按之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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