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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协警)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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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8: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维护大亚湾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全力打造平安、和谐、幸福大亚湾,经区管委会批准,大亚湾区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协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自主应聘;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3、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招聘设置
拟招聘协警员50名(只限男性),分配到区公安局派出所等一线执法执勤单位,协助民警执法执勤、巡逻伏击以及辖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由区公安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年龄18-25岁(198631日后至199331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体检项目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三)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和持有摩托车(汽车)驾驶证,懂英语、电脑或惠州市大亚湾区常住户口的优先录用。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公告时间2011311320报名时间2011321(星期一)至25日(星期五),五天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一楼大厅(大亚湾澳头公安村)。
3、报名要求: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要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相关考试,考试项目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2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区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成绩达到4'05"者即视为及格,不及格者予以淘汰,满分100分。
3、面试
理论、体能测试后,按照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方式、评委小组等按有关规定设置。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项成绩总分的排名次序按11的比例确定50名入围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对入围人选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同时要注意核实报考资格条件的真伪。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书面意见。
七、聘用
区公安局对招聘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大亚湾现有协警人员的福利待遇执行,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公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九、其它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本方案由区公安局招聘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区公安局政工室联系。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2-557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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