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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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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5: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公积金认房又认贷政策是怎样的?具体有哪些规定?为大家做解读。
据了解,在北京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目前均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认房又认贷,具体是指指无论购房人现时名下是否有房产,只要之前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这与认房不认贷是有区别的。认房不认贷是指房人虽然曾贷款买过房,但只要再次购买房屋前把名下的房屋卖掉并还清贷款,那么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依然认定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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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而如果是用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那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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