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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网站美工骗返利2万元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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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18: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用职务之便,大亚湾一公司员工顾某在网络销售平台,用擅自添加的返利链接替换公司链接,窃取公司网络销售返利款2万多元。顾某被判职务侵占罪成立,获刑8个月。这是惠州首例利用网络侵占财产案。

  用返利链接套取佣金


  获刑的顾某是广西北海人,在惠州一间家具公司担任网站美工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红美商城、一号店店铺等网站售卖产品页面的设计和产品参数上传。


  2012年3月,顾某在淘宝网站以淘客身份对外推广产品,从中获取佣金。因职务便利,顾某掌握了公司网页后台账号及密码,于是,他发现了“赚钱”机会:可以擅自用带有返利ID的淘宝链接替换公司产品在天猫商城等网站的正常链接。这样,其他网民正常访问公司产品网站页面时,就会自动链接到淘宝网上的官方旗舰店。因为通过该带有返利ID的淘宝链接进入访问官方旗舰店,顾某可以获取淘宝公司支付的佣金。顾某再通过淘客推广平台登录返利链接账号,将获取的佣金通过支付宝账号用于消费。


  法院判其职务侵占罪


  2013年6月,顾某任职的公司加入“淘客推广计划”,顾某得知后并未撤销其所擅自添加的返利链接,继续使用该返利链接套取公司支付的佣金。8月6日,顾某的职务侵占行为才被公司发现。


  经清算,顾某的行为直接导致公司无故支付给佣金共计人民币22975.98元。案发后,顾某退赔杰某某公司25000元。


  昨日,大亚湾法院表示,顾某利用网络技术,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法院判顾某有期徒刑8个月。南都讯 张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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