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从今年6月上旬起,惠州将启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将持续至今年11月底结束,为期5个半月。
市民发现商品房销售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45市长热线和网络问政等渠道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今年初以来,惠州市房地产价格上涨明显,在此期间出现一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为维护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秩序,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启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全市所有在售楼盘,重点检查商品住房。
该专项检查将从两个层面进行: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部分楼盘直接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派遣督导组对各县(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专项检查。
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对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按照“一套一罚”原则,处以每套最高5000元罚款。
对于构成价格欺诈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于违法所得的,要依法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专项检查查什么?
1、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
2、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3、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4、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等内容。
5、标示已售商品房价格的,是否标示实际成交价格。
6、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是否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中介等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8、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9、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惠州这次专项检查要严打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相信商品房销售的价格秩序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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