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娜子 于 2016-6-24 08:40 编辑
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 奖金最高达3万!
大亚湾区管委会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大亚湾开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一旦查实有违法行为,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和“0752-5562235”,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接到有关举报后,应立即核实。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负有相关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移送,并同时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奖励方法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 对举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至1000元;
● 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 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
● 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 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0000元至20000元;
● 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0000元。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所以各位小伙伴,当你发现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时,还犹豫什么?赶紧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吧!
大亚湾开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大亚湾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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