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娜子 于 2016-6-30 09:11 编辑
那就是 ↓↓↓
今天起,
千呼万唤的不动产登记,
终于来啦!
公告
各房地产企业:按照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部署,2016年6月30日我区将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
自2016年6月30日起,凡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自建房首次登记、一手商品房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业务,须先前往权籍调查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
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区国土资源部分局、区房管管理局政务网站查询。详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0752-5566901。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30日
大亚湾正式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
手握一本不动产权证,
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真是洋气的不要不要的!
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是?
(图片来源:新华网)
去哪办理?
自2016年6月30日起,区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停发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海洋部门、林业部门不再受理海域、林地等登记发证业务。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后纳入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大亚湾区不动产登记受理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
1、受理点名称:大亚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受理区域:西区、澳头、霞涌街道办
3、受理登记业务类型:各类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
4、办公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0-4号
5、咨询电话:0752-5566901/0752-5574317(区不动产登记局)
咱的旧证怎么办?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未变动的,证书与证明不需更换,权利变动的,在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 一、将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统一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承担,其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二、自2016年6月30日起,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自建房首次登记、一手商品房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业务的,需先行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地块为基础,以房屋等定着物为基本单位,查清房屋等定着物涉及的地块信息,包括地块的权利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土地状况)。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等业务的,暂不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三、为方便企业群众,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查询。
四、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工作尚有不足,请广大办事群众给予谅解和支持,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各项工作。
政府公文:
(大亚湾在线整合自:大亚湾发布、大亚湾房地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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