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20-7-23 17:49 编辑
又到一年粽叶飘香时。为保障惠州端午节期间粽子的食品安全,日前,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粽子60批次,并按国家规定项目进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据了解,本次粽子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家60批次,其中抽检食品生产单位10家30批次,大中型餐饮单位11家28批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2家2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相应凭证,要留意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可疑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记者还获悉,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还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184批次样本。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本183批次、不合格样本1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惠城区海空蔬菜档销售的普通白菜,检出氟虫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惠州日报记者 张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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