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15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普通类协管员(120名)
澳头街道办50名,西区街道办58名,霞涌街道办12名。
(二)专业类协管员(33名)
1.法制审核辅助岗位18名(澳头街道办6名、西区街道办8名,霞涌街道办4名)。
2.生态环境执法辅助岗位6名(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各2名)。
3.职业卫生执法辅助岗位3名(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各1人)。
4.信息技术辅助岗位6名(澳头、西区、霞涌街道办各2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普通类协管员 1.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从事户外一线执法、应急处突等工作,24小时轮流值班和备勤,适合男性;
3.服从岗位调剂。
(二)专业类协管员 1.法制审核辅助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中文传播类专业;服从岗位调剂。
2.生态环境执法辅助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态环境类专业;服从岗位调剂。
3.职业卫生执法辅助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药专业;服从岗位调剂。
4.信息技术辅助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电子类专业;服从岗位调剂。
三、薪酬待遇
年薪酬待遇含四险一金。
(1)普通类岗位协管员年薪酬待遇参照区社会事务协管员标准执行。
(2)专业类协管员年薪酬待遇参照区公安局专业一类辅警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区内各村治安巡防队员及网格员工作期满2年者,报考法制审核辅助岗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优先聘用。
6.年龄要求:18-35周岁;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协管员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2022年1月2日17:00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2)(3)(4)(5)项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JPEG。
(3)学历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承诺书。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退役军人、区内各村治安巡防队员及网格员工作期满2年者,报考法制审核辅助岗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笔试 1.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普通类协管员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专业类协管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类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招聘岗位数,按照一定比例(普通类协管员为1:2,专业类协管员为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通过笔试人员,并按照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1.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五)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置长距离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
男生:1000米跑,合格标准:用时少于等于4分25秒;纵跳摸高,合格标准:高度大于等265厘米。
女生:800米跑,合格标准:用时少于等于4分20秒;纵跳摸高,合格标准:高度大于等230厘米。
体能测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有关招聘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五)招聘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考生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七)本方案由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52-5576891 (澳头街道办) 0752-5103811 (西区街道办) 0752-5581300 (霞涌街道办) 监督电话:0752-5562923 (区纪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
以上咨询或监督电话请于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综合 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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