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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建房新进展!惠州首批22户村民“农转用”报建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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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5 15: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去年4月在全市率先为16户村民颁发宅基地安置证和安置规划建设许可证后,时隔一年半,作为全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工作试点镇,惠东白花镇日前再次在全市率先完成首批22户村民“农转用”审批报建,创新施策建立健全村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报建工作制度,疏堵结合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抓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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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端稳饭碗,从严压实耕地红线。近年来,惠州市自然资源部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不断完善违法用地查处体系的同时,通过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巧用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政策,以及不断优化和改进农房审批方式,推动村民建房审批工作有序发展,探索疏堵结合遏制村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惠东县已有白花、白盆珠、多祝、安墩、梁化等乡镇共116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提出农转用申请,通过惠东县用地用海用林会议审议,率先落实白花镇村民宅基地审批22户,其余94宗正联合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按程序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呈惠东县政府审批。

完善政策体系厘清全市农村宅基地报建审批流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不仅要堵,也要疏。过去,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领域一直缺乏政策法规指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出现。加快落实合理的农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成为遏制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迫切需求。

随着全市村民宅基地建房工作推进,村民宅基地报建审批流程规范稳步厘清。近年来,惠州在全市层面陆续印发了全市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指导意见及村民建房审批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农转用和未利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委托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厘清了农村建房审批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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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先行先试县区,惠东结合省、市出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政策文件,陆续发布《惠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惠东县农村农房简约报建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文件,搭建起惠东宅基地申请和农房建房报建审批工作政策框架,并进一步出台《惠东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未利用地转用办理办理指南和操作规程(试行)》,细化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的办理条件、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还是一个手续规范和流程规范的问题。作为全市的先行县区和试点镇,白花镇创新抓落实的前提还是基于政策体系的搭建,巧用阶段性的政策要素,先行先试、敢想敢试,探出了新路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其经验值得其他县区学习推广,帮助村民解决建房问题,也从源头上减轻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

设置窗口“一窗通办”创新多部门联合会审机制
作为惠东的试点镇,白花镇党委、政府在吃透省、市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创新搭建起业务办理流程体系,疏解村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在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相应服务窗口受理业务,经过3个月的摸索,最终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各司其职、信息互通”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形成“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改进报建流程,设置专门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去除冗余,让整个宅基地申请和农房报建体系高效运转。创新将“三到场”第一步的“申请审查到场”工作内容进行前置,形成一个初审环节,多部门会审,做到“先审查先到场、先指导先宣传”,前置为村民提供专业指导,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成功率。

自2021年4月初,经合法手续审批后依法颁发第一批1-16号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截至2022年9月底,白花镇已完成农房报建服务窗口受理1492户(由相关人员审核申请人户籍资料认定为受理),符合申请条件1432户(户籍、选址通过后认定为符合申请条件),已完成测绘858户,经审批完成颁证320户,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村民建房报批报建经验。

不同情况分类解决啃下“农转用”建房这块硬骨头
针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村民在宅基地选址不科学、村庄规划编制滞后,以及“农转用”手续复杂的问题,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白花镇政府深入研究,巧用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政策,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先行先试、先易后难、逐步改进”的原则开展审批程序,稳妥有序地落实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惠东县在明确村民宅基地审批报建过程中的户籍初审、面积审核、地类审核、规划审核、农房风貌审核和建设资格审核的要素要点的同时,针对村民申请宅基地的不同情况精细分析施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开展动态统筹落实。


“村民选取的宅基地土地情况不一样,采取的处置方式也不一样。”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针对村民选取宅基地的地类和规划情况划分不同情况,一是对于宅基地同时符合规划和地类要求的,及时加快办理审批;二是对于宅基地地类符合、规划不符合情况,灵活使用惠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政策,引入承诺机制,承诺土地规划在未来规划中进行落实;三是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地类情况,对符合的采取承诺制度推进落实;四是面对涉及到农、林用地转建设用地,以镇为单位集中上报全县用地用海用林会议审议,由县政府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规模指标。

截至目前,惠东县已有白花、白盆珠、多祝、安墩、梁化等乡镇共116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提出农转用申请,通过惠东县用地用海用林会议审议,率先落实白花镇村民宅基地审批22户,其余94宗正联合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按程序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呈惠东县政府审批。通过有序审批工作的开展,惠东县从源头上抑制村民违法占耕建房等行为。


来源 : 南方+ 张峰 王昌辉,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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