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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一路道路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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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6 16: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一路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与改革局惠湾发改资(2022)5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 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海一路道路工程设计
2.2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3 项目地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道路长75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m,设计速度在40km/h。工程范围主要包括道路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布设DN600污水管道;规划四路(滨海一路)以北布设DN1200雨水管;规划四路(滨海一路)以南布设DN2000雨水管)、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2.5 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5544.4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4506.88万元,设计费约159.22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8 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总计设计总周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3.2.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3 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5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 其他要求: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本招标公告的“以上”、“以下”、“不少于”、“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按本工程设计费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废标处理。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做出答复或解释说明。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4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5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相关事宜
8.1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2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全行业)采用特征码检测功能,为配合新增特征码检测功能的实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新增以下功能:
8.2.1.投标人登录系统监控预警功能。投标人登录系统的IP地址,系统将记录投标人第一次登录系统的IP地址为关联IP地址,如该IP地址有其他投标人登录,则在登录时提示警告。
8.2.2.编制投标前特征码自我检测功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可通过该功能自测特征码存有情况,如发现特征码不存在或不完整,提示投标人应更换电脑配置或更新相关软件系统。
8.2.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前特征码检测功能。在投标企业上传投标文件页面, 如通过检测发现特征码数据有缺失,将在上传投标文件页面做相应提醒。为保证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
8.2.4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0号令)、《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要求,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全面公开透明,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各投标人须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第7项“投标文件”的主要公开内容要求,节选已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的部分商务文件形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节选文件内容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全面准确。此部分文件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公示所用,投标人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2.5.按照《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依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备用文件使用。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联系地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5路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粤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8928388044
联系地址:惠州市汝湖镇虾村村三组165号五楼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滨海一路道路工程设计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2】076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11-15 09:30:00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2-11-21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11-22 16:30: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2-11-24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2-05 10:00:00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2-12-05 10:0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2022-12-05 09:00:00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2022-12-05 10:00:00
开标时间2022-12-05 10:00:00开标地点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评标时间2022-12-05 10:00:00评标地点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1-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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