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提升及规划方案正式启动研究采购招标,根据相关上位规划,1、《深圳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 年)》提出未来深圳布局“三主四辅”铁路枢纽,其中坪山枢纽位于深圳东部几何中心,是深圳东部唯一高铁综合枢纽,现状运营厦深高铁及捷运线,站台规模为 4 台 8 线。规划定位为深圳市“五主五辅”之一,正在加快建设深汕铁路、深大城际、大鹏支线、16 号线,规划引入深河客专、23 号线及云巴一期,将形成“3 高铁(厦深、深汕、深河) 2 城际 (深大、龙大)3 城市轨道(16号线、23号线、坪山云巴一号线)”的综合交通主枢纽。 2、目前,《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了预留坪山站升级为主要客站条件,《广东省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指引》、《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公示明确其定位提升为“五主五辅”中的主枢纽之一; 3、坪山枢纽规划服务深圳东部及东部临深区域人口岗位约 765 万人,承担与深圳站、西丽站等主枢纽相当的服务规模,未来将对坪山及深圳东部地区产业、经济发展有极大促进带动作用,更是深圳都市圈向东辐射的纽带。
主要解决问题,坪山枢纽既有始发终到列车少、新建深汕站房规模偏小、缺乏一体化接驳设施,难以满足东部交通出行需求,且主枢纽定位尚未纳入国家枢纽总图规划,推动站、产、城一体化开发建设较为困难,枢纽辐射能级严重不足。
为把握国家层面相关规划修编契机,争取推动枢纽能级提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从推进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具体提升方案、发展枢纽经济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协调推动提升主枢纽定位,为积极争取纳入上位规划及推动综合开发等做好技术支撑,推动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高质量、高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
一、项目概况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等世界级城市群,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交通枢纽,大力发展枢纽经济。2021 年《“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印发,明确要提升深圳枢纽城市全球辐射能级,建设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场站。《深圳铁路枢纽总图规划(2016—2030 年)》提出未来深圳布局“三主四辅”铁路枢纽,其中坪山枢纽位于深圳东部几何中心,是深圳东部唯一高铁综合枢纽,现状运营厦深高铁及捷运线,站台规模为 4 台 8 线。规划定位为深圳市“五主五辅”之一,正在加快建设深汕铁路、深大城际、大鹏支线、16 号线,规划引入深河客专、23 号线及云巴一期,将形成“3 高铁 2 城际 3 城市轨道”的综合交通主枢纽。目前,《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了预留坪山站升级为主要客站条件,《广东省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指引》《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公示明确其定位提升为“五主五辅”中的主枢纽之一;坪山枢纽规划服务深圳东部及东部临深区域人口岗位约 765 万人,承担与深圳站、西丽站等主枢纽相当的服务规模,未来将对坪山及深圳东部地区产业、经济发展有极大促进带动作用,更是深圳都市圈向东辐射的纽带。然而,坪山枢纽既有始发终到列车少、新建深汕站房规模偏小、缺乏一体化接驳设施,难以满足东部交通出行需求,且主枢纽定位尚未纳入国家枢纽总图规划,推动站、产、城一体化开发建设较为困难,枢纽辐射能级严重不足。为把握国家层面相关规划修编契机,争取推动枢纽能级提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从推进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具体提升方案、发展枢纽经济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协调推动提升主枢纽定位,为积极争取纳入上位规划及推动综合开发等做好技术支撑,推动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高质量、高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
二、项目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是论证坪山枢纽功能提升的需求及必要性,研究引入深河铁路、东部轨道快线的必要性及方案,明确枢纽功能定位和站房规模,研究动车运用所选址方案,优化枢纽总体布局、研究主枢纽产业经济发展策略和功能提升实施路径等,为积极争取纳入主枢纽和相关线路纳入上位规划,推动枢纽能级提升,促进站产城一体化综合开发等做好技术支撑,推动深圳东部综合交通枢纽高质量、高定位、高标准规划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1)论证坪山枢纽功能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坪山主枢纽的功能定位和论证站房规模,推动纳入相关规划,协调落实站房规模; (3)论证深河铁路引入坪山站的必要性及方案,推动纳入相关规划; (4)明确配套动车运用所的选址、规模和布局方案,为争取坪山主枢纽提供有利条件; (5)论证新增引入轨道线路的必要性及方案,提升枢纽辐射范围; (6)明确枢纽总体布局优化方案,推动规划方案落地实施; (7)研究枢纽产业经济发展策略,促进枢纽经济发展; (8)研究枢纽功能提升的实施路径。
三、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本项工作的依据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 《香港 2030+》 《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坪山区十四五规划》 《龙岗区十四五规划》 《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深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3-2030)》《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 《珠三角城际轨道深圳地区布局规划(修编)》 《深汕高铁深圳段交通详细规划》 《深圳市综合交通 2030 发展策略》 《坪山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龙岗区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深圳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枢纽交通详细规划——坪山枢纽》 《深圳市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详细规划》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深圳市东部高铁新城交通规划》 《同乐城市设计》 《深圳市(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 《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深圳市城市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04-2008) 深圳市其它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相关管理规定及办法。
五、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核心研究范围为深圳东部坪山、龙岗、盐田、大鹏四区及惠州大亚湾区;拓展研究范围为深圳都市圈(分析到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年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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