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千城 于 2023-8-12 19:47 编辑
日前,《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在惠州市住建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4日。
意见稿除了涉及日前各大媒体关注的“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还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的各方面政策。 相关阅读: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包括:针对不同人群实现差别化住房信贷;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县 (区)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或发放住房消费券,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优化惠城区、惠阳区、 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落户条件等。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缴存职工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办理商转公业务。
贯彻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支持探索财政补贴政策
贯彻落实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或发放住房消费券,支持“二孩”“三孩”家庭。
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
探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落户条件,对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人群,探索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目前外地人员落户惠州部分区县,除了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外,还有社保缴纳年限要求。其中,落户惠城区街道办事处地区(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需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落户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以及大亚湾、惠阳、仲恺,需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社保满2年。 而探索放宽对居住证和社保的年限要求,无疑将为人才安居惠州提供便利,从而进一步增强惠州对人才的吸引力。
加快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与住房的良性循环
加大教育投入,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凭借房价优势,吸引深圳、东莞等周边城市,甚至是粤东、粤北区域的人群到惠州市安家置业。
加强购房需求对接
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
鼓励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购房”倡议活动,为居民购房提供便利条件。
支持房地产业协会协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购房直通车”,走进企业园区,为企业员工在惠州市安家置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优惠。继续线上线下举办房博会,吸引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展示在售的优质楼盘和产品,推出多项优惠政策,让广大市民放心购房。
支持居民通过二手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利用存量资源,促进二手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形成良性循环。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登记业务,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 充分尊重企业群众意愿,实施“交房即发证”。
鼓励商品住房项目带装修交付,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高品质项目优质优价。
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打通安置住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
鼓励县(区)在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方面推行货币化安置,支持安置对象通过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的同时,化解商品住房库存,减少资源浪费。
坚持品质为先提供
“质优价适”的住房产品
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续打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高品质项目,努力提供“质优价适”的住房产品,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发展“绿色、健康、智能”的新一代住宅。
探索开展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
规范城际住房发展
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都市圈居住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和新形势,强化便利跨城居住通勤举措,积极培育和发展与外来需求相匹配的就业岗位和创业环境,促进外来需求本地化,实现从“置业”向“就业”转变。
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都市圈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共建,合理引导与规范深圳、东莞等地外溢居住需求, 坚决抑制投机炒作的需求。 探索与深圳、东莞编制城际住房联动发展规划,科学划定城际住房重点协同地区,加快完善城际住房重点协同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探索与深圳建立以“轨道交通+产业园区+人才小镇+公共配套”为要素的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沿区域性高铁、城际铁路、轨道周边发展TOD居住单元,建设多个占地1-2平方公里的配套齐全的大型安居社区,促进惠州市临深片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发展,优化人才住房在城市群的空间布局,促进各城市分工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与功能融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完善长租房政策,推动落实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网络信息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
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和房产税优惠政策。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行动计划01
本市户籍购房人群
在信贷方面,大力支持居民购买首套住房,合理支持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推动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支持居民“以小换大”“卖旧买新”。
鼓励商业银行研究开发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信贷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 鼓励商业银行推出面向返乡置业人群的购房信贷产品,在额度、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置业。 在公积金方面,研究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深化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财税方面,支持县(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通过“卖一买一”退个税支持改善性购房。 在销售方面,在返乡高峰期,支持县(区)通过举办房展会、发放住房消费券等形式加大宣传。 在产品方面,推动住房品质升级,打造高质量标杆项目,供应多样化的商品住房供应。 02
新市民购房人群
在信贷方面,鼓励新市民购房,推行面向首套刚需新市民的购房信贷产品,在额度、利率、贷款期限方面给予倾斜,提升服务效率,优化新市民购房信贷服务的舒适度、便利度。
在公积金方面,探索加大高校毕业生购房支持。 在财税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新市民、人才的购房支持。 在销售方面,支持用人单位组织员工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深入产业园区、用人单位举办“购房直通车”活动,加大让利力度。 在产品方面,紧密结合新市民的购房偏好,统筹好新市民集聚的“3+7”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平台的商品住房供应,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 03
外地购房人群
在信贷方面,指导商业银行办理全龄友好购房信贷业务,解决老年群体养老购房困难问题。
在公积金方面,完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互认互通机制,简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手续,加快公积金异地贷款放款速度。 在销售方面,加强对房地产领域舆情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整治虚假宣传唱衰市场、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恐慌情绪等行为,优化房地产领域网络环境,擦亮城市名片。 在产品方面,完善旅游度假区域的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强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深入推进临深、临莞区域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便利跨城居住通勤。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民之家,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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