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黄鱼涌小学入校道路及配套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湾管〔2023〕48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黄鱼涌围肚村地段6.25亩集体土地。
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黄鱼涌围肚村民小组地段,属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围肚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集体土地面积为6.25亩,四至范围详见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
二、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黄鱼涌小学入学道路及配套项目建设。
三、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大亚湾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区片名称及编号
| 类别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万元/亩)
| 大亚湾区澳头街道黄鱼涌围肚村
| 农用地
| 8.33(其中林地4.5815)
| 建设用地
| 8.33
| 未利用地
| 3.332
|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标准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澳头街道办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澳头街道办(联系电话:0752-5576667)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街道办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区公安分局、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有关单位暂停办理下列事项,待征地补偿工作完成后恢复办理: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退伍转业、毕业生户籍回迁、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土地上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或其他审批、备案手续;
(五)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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