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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的爱情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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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梅,是我的同事,一个爱扑闪着大眼睛看人的女孩子,年纪虽轻涉入风月场可是常客,而且惹了一身的麻烦,事情就因此而起。
  年龄上我长她几岁,工作上我算是她的“头儿”,所以一直当她是我的小妹妹一样看待。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体味别人轰轰烈烈的爱情,感动得一塌糊涂,她则喜欢在霓虹闪烁的舞厅里寻找自己的快乐伙伴,也乐此不疲。
  那天中午,我正一个人沉浸在《荆棘鸟》惊心动魄的情节中不能自拔,恍惚中一个清瘦的男孩子斜斜歪歪的走过来,满身酒气粗暴地打断了我的遐想, 喂,向你打听一件事?
  我抬头一看,哦,原来是梅的男朋友,以前的。据梅说,不是和他结束了吗,还有何干?
  你知道经常和梅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子叫什么?看来这家伙醉得厉害,否则不会这样冒冒失失地来打听这些事,以前的女朋友现在和谁来往,你有什么资格来查问!哦---,你是讲辉?那个高高的电线杆一样瘦的小男孩。
  他倒不小,看起来也够大了。
  不是这回事,梅绝对不会和他交朋友,虽然是同学关系经常在一起玩,可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那样。辉年龄其实很小,我们公司的女孩子都当他是小弟弟一样看待,你别多问了,走吧。
  那家伙楞住了,似乎无话可讲,只是瞪着醉眼,恍恍的看人。你们不是早算了吗,还来打听这些做什么,而且退一万步说,梅真的和他谈朋友,你又能怎样?
  我们是算了,可是我咽不下这一口气,我谁也不怕,她和谁谈,我一定要揍他。老天爷,他真是醉了,稀里湖涂地,可讲的倒是真心话。
  说实话,这家伙很可怜,梅对他的兴趣一直不大,无聊时拿来玩一玩,碰上比他强一点儿的,马上扔下他就走开了。可这家伙也算是痴情种,仍你心是千变万换我仍是痴情不改,一直缠着你!所以,梅对他的冷漠,他对梅的痴情,公司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其实,你又何苦呢,有缘份的话大家都开心,能谈就谈;没缘份的话,分手就分手,何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你是在自找麻烦。
  不过,我是真的很喜欢她。虽然头脑不是很清醒,还好,说话还能表达清楚。
  这也不是理由啊,感情的事,单方面的喜欢是不完美的,也不可能最后得到幸福。比如说,我看见大街上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很喜欢他,这能行吗?两个人没有缘份的话,这只是个梦而已。而且像你这样的情况更不对,你把她当高高在上的女神一样看待,心甘情愿为她做一切事,自己却放在一个很低下的地位,可她根本就不领你的情,不当你是一回事,就算你得到了她,也不会幸福,因为你付出的爱没有回报,你愿意吗?
  但是,我就是咽不下一口气,以前每次都是我去求她,请她原谅,她总是对我不理不睬,在众人面前故意装出不认识的样子。
  其实从一开始你就错了,爱是平等的,没有谁高谁一等的说法,你比我傲,我会表现得比你更傲。两个人是靠缘份走在一起的,没有低三下四求来的爱情,强求一时,也不能强求一生。
  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应该听说过吧,就像现在,梅在你的眼中是十全十美,可在别人的眼里,也许就很一般,换一个时候,你碰上另一个女孩子,你们两个有缘份的话,你就会觉得她比梅好上一百倍。还有,两个人如果真没有缘份了,分手就最好干干净净的分手,不要这样分了又合,合了又分,反来复去的去求人,把自己降到一个很低下的地位,何苦呢。
  说到咽不下那一口气,你要去打别人,更不值,又有什么意思呢?也许他比你强,也许他根本就不如你,如果他们真的有缘份的话,你能把他们拆散?所以,你这家伙很傻,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喜欢就是喜欢,缘份没了就分手,一昧地强求,她只会更讨厌你,有好处吗?
  最后,那家伙足足喝了我三杯水,双眼虽直神智也未太清醒,却是直对我点头:谢谢,谢谢,也许这些话我不会忘记。
  看着他又东倒西歪的走了,我只是感到好笑,我自己的话自己都不相信,你来信什么,最好,信你自己的理智就够了,可他有吗?
  可笑,跌入爱河里的,不是变成呆瓜,就是变成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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