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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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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0: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逛街,看上了一件上衣,同时看上这件衣服的还有位女孩。试穿,同样的好看,她因为价钱太贵放弃购买,我却因为“喜欢”二字买下它。在她看来,美丽可以是未来的期待;在我,美只有今天,只有今生。而在美面前,我一惯是贪心而脆弱的。
  买书和买衣我有时显得是不惜银两。因为在我看来,读书与穿着是同等的重要。读书是冲着一句话读的:腹有诗书气自华。穿着也是因了一句话:爱自己是一场终生恋情的开始(奥斯卡?王尔德)。我很爱自己,所以我喜欢买书也喜欢买衣裳。而且还认为女人爱自己最直接的表达方式就是为自己买最漂亮的衣服。
  在平庸的日子里,拥有一件真正喜欢的衣服确实是令人高兴的事。我喜欢那种色泽很典雅低调,大大方方简简单单的样式,与时尚无关的衣服。穿在身上,不用说话,就能给人幽香无限脱俗雅致的感觉。如同写散文,不仅仅为着表面好看,而且让自己觉得内里清纯高贵,像静静绽放的紫藤,这种着衣的境界,是可以让平凡人生幸福、甜蜜和满足的。
  我喜欢那些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更喜欢那些不再年轻却仍然迷恋优雅服饰的女人。美和青春甚至生命是一个虚无的概念,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存在,所以我喜欢凡、高的向日葵,那种欲燃的色彩和情绪,总让我想到“绝色”这个词。
  张爱玲说:再没心肝的女人,一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的夹袍,仍然一往情深。美丽衣服带给女人的慰藉,超过了许多言不由衷的赞美甚至敷衍的情话。美丽的衣裳,是上帝给女人的馈赠,是女人的知己。
  “云想衣裳花想容”,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不过爱打扮的女人大多写不好字的,因为注意力分散到爱美上去了。而我,既爱打扮又想写字,在鱼和熊掌之间不愿舍取其一,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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